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14年房山区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2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按照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部署和《2014年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工作方案》要求,为全面提升房山区城乡环境建设水平,做好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以下简称APEC会议)、国庆六十五周年和中国房山世界地质公园再评估环境保障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房山区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路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以及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部署要求,以“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为指引,紧紧围绕区委七届四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城乡环境建设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集中治理群众身边环境突出问题,有效防治“城市病”,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以整洁优美、和谐有序、文明大气的城乡环境,为实现“新城新业新生活”房山梦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工作安排
 

  (一)筹备部署(2014年2月至2014年3月)。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召开全区动员部署大会。各牵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制定完成相关工作方案、任务书、建立台帐,全面安排部署,启动实施各项工作。
 

  (二)春季行动(2014年4月至5月)。安排启动各项重点任务并有序推进,全面遏制环境秩序突出问题,开展绿化景观建设,市容环境整治和景观提升等工作,并取得阶段成果。集中开展群众性环境建设活动,动员社会单位积极参与。
 

  (三)夏季会战(2014年6月至7月)。进入环境建设攻坚阶段,集中精力攻坚克难,相关区域环境水平显著提升,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完成世界地质公园再评估环境保障。
 

  (四)秋季保障(2014年8月至10月)。完成APEC会议和国庆65周年环境布置并做好维护,启动环境保障机制。开展重点项目全面验收工作。
 

  (五)总结考评(2014年11月至年底)。对全年工作开展综合考评,研究下一年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统一规划、统一步调。继续推行并完善“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健全区、乡镇(街道)两级环境建设办内设机构,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权属单位、社会单位的环境管理责任,形成属地牵头,部门负责,各方协调联动,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项具体任务实行牵头单位组织、部门协同配合、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城乡环境办依据重点工作安排汇总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工作项目,形成年度任务书,并依据任务书实施检查考评。牵头单位制定各专项任务方案,细化分解形成任务指标,明确工作标准,建立健全专业考核评价制度。相关乡镇(街道)制定辖区环境建设规划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全面实施环境建设重点任务。
 

  (三)强化机制完善。继续推行“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对职能部门、行业部门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与绩效管理、行政效能监察紧密结合。对列入市、区两级折子工程、实事项目的重点环境建设任务,市区领导批示及交办、媒体曝光、群众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实行联合督办。推进网格化城市管理体系建设,拓展区域和问题覆盖范围,完善问题处置机制,提高问题处置率。
 

  (四)强化综合执法。发挥公安、城管、工商、卫生、交通、文化、水务等专业执法力量的作用,完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齐抓共管的快速联动机制,在综合整治中发挥好协调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和执法效率,针对突出环境问题形成执法高压态势。
 

  (五)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加强统筹安排,加大环境建设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各乡镇(街道)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各项环境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六)强化宣传动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正面舆论和文明行为。扩大环境建设志愿服务行动,引导社区等自治组织积极参与,开展环境建设公众满意度测评,以环境建设实际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各乡镇(街道)结合志愿服务、清洁日等形式,做好辖区社会单位、居民群众宣传发动,营造环境建设良好氛围。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1日